收到房屋拍卖价款后,执行法官及时拟定案款分配方案,将资金按比例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为此,他们专程来到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当天的接待过程中,执行法官还与申请执行人进一步交流,接待大厅不时传来盈盈笑语……
事情还得从一件非法集资案说起。刘某某为曲阳县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其在2014年通过约定高额收益、承诺还本付息等方式向260余名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17453726元。后因无法兑现存款,被公安立案侦查。曲阳法院于2020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3755558.49元并返还集资参与人。
2021年10月,集资参与人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绝大多数都是老年人和妇女,虽然刘某某已经入狱服刑,但通过调查被执行人刘某某有房产两套和汽车一辆,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财产变现难度较大,执行工作没有新的进展。见此情形,申请执行人心急如焚,多次来到法院希望尽快帮其讨回借款。
对此情形,执行法官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安抚他们的情绪,并积极告知执行进展情况;另一方面尽快处置涉案财产,对涉案房车进行司法拍卖。其中一处房产成功拍得价款760933.33元,另一处房产和车辆流拍。在此情况下,为了能使涉案标的物流拍后实现最大价值,尽快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合议后决定启动以物抵债程序。在向申请执行人释明以物抵债情况后,流拍的房产和车辆将以流拍价移交至有意愿的申请执行人,价款将继续用于退赔集资参与人。
执行攻坚永远在路上!曲阳法院将严格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继续积极尝试多样化的执行方式,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努力实现法院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提醒:防范非法集资有妙招 “四看”“三思”拒受骗
“四看”:
1、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如发行股票、担保公司、开展P2P业务、小额贷款等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可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2、看宣传方式。看是不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的集资信息,或是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3、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4、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三思”:
1、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2、投资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3、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撰稿人:马 涛
初 审:彭世荣
终 审:田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