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万事,民生为大,重拳打击民生领域突出犯罪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曲阳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精准打击盗窃、抢劫、诈骗等严重侵害民生领域犯罪。11月2日,曲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
2019年1月7日晚,荀某强、旬某彬伙同同村康某东(已判刑)携带工具来到本村旬某龙饲养羊的院落,将荀某龙家院落的门锁剪断,后将62只羊全部盗出。次日凌晨5时许,荀某彬和康某东将羊赶到曲阳县东旺乡仝东旺村时,被该村村民全某朝等人发现。旬某彬逃跑,康某东被当场抓获。
2021年2月14日凌晨,被告人旬某强、旬某彬携带作案工具到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某小区西南角,用携带的工具将薛某某停放在此的白色奔驰车的后挡风玻璃砸碎,盗窃车内两盒坚果、一盒糕点、一副麻将。
2021年2月20日凌晨,被告人荀某强、荀某彬携带作案工具到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某小区外围空地,将李某某停放在此的白色本田雅阁轿车的主驾驶侧的玻璃砸碎,盗窃车内现金220元。
2021年2月23日凌晨,被告人旬某强、旬某彬携带作案工具到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某小区,将刘某某停放在此的黑色奥迪轿车的后挡风玻璃砸碎,盗窃驾驶本及两盒香烟。
法院审理后认为,荀某强、荀某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旬某强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旬某彬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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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茂林
初 审:靳跃勋
终 审:田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