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尽心尽力帮我们要回工资,真是太感谢了!”杨某某等人到庭领取执行回的工资时说道。
事因杨某某等人在兰某某承包的工程处从事建筑工作,工资款一直未能给付,该案经法院审理,判令兰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某某工资款。因兰某某未在规定限期内履行判决义务,杨某某于2021年10月20日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对被执行人兰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兰某某到庭协商处理案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兰某某换位思考杨某某等人出来打工的不易,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对自己及子女今后发展的影响。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兰某某当即支付了杨某某等人的工资款。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及时解决欠薪问题,及早消除欠薪隐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了解民情、解决民生、疏通民意、温暖民心,是法院的职责所在。下一步,曲阳法院将持续推进“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活动,直面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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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王鹏飞
初 审:彭世荣
终 审:田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