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特殊群体案件,将法庭开到群众身边、开到外地监所,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爱民情怀,展示公正高效司法的良好形象。
杜某某与李某某经人介绍相识,2017年8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19年5月,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违规采砂两项罪名被判入狱。作为妻子的杜某某难以忍受李某某长期服刑带来的伤害。为此,杜某某向曲阳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某离婚。
该案转入产德法庭审理。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情况,为听取李某某对婚姻的真实意见,保证其合法权益,决定到监狱开庭审理此案。承办法官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与杜某某先后到达被告所在监狱。在监狱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通过监狱提供的内部视频连线系统与李某某进行线上调解。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双方思想状况后,结合案情对双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思想工作,经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最后李某某表达了对妻子、父母的愧疚。承办法官对满怀忏悔的李某某说:“希望离婚不要对你的内心产生大的影响,你一定要继续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你的家人们都在等你回来。”后在监狱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李某某顺利签署了调解协议。
该案本着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原则,将法庭开进高墙之内,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解达成调解协议,彰显司法温度。下一步,曲阳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撰稿人:刘 聪
初 审:刘璐琦
终 审:田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