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原告吴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在曲阳法院城关法庭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圆满解决。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07年打工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并于2012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激化。自2019年1月份分居生活至今,感情已彻底破裂,吴某某诉至法院。
城关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和查看案卷资料,发现双方产生矛盾已久,都有离婚意愿,只是就子女抚养问题一直协商无果。承办法官一方面从亲情入手,给予双方充分陈述和沟通的机会,引导双方心平气和、换位思考;另一方面耐心讲解民法典婚姻编的相关规定,耐心调解,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个孩子均随被告张某某生活,吴某某每年支付抚养费9600元,至孩子18周岁为止。
法律条文是冷冰冰的,但是承办法官们对家事案件却有着说不尽的温情,曲阳法院的法官们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家事案件,努力解开每一个涉案家庭的矛盾心结,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增添司法的正能量。
撰稿人:杨宝莲
初 审:戚德祥
终 审:宋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