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的代位求偿
生活中经常有关于车辆剐蹭后受损车主主动放弃赔偿的暖心故事,但都是真的放弃赔偿了吗?切不可掉以轻心,也可能被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找上门,赔偿在后等着你!近日,曲阳法院审结了一起该类型案件。
乙驾驶车辆与甲驾驶的车辆在高速上相撞。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交警事故认定乙负全责,且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甲没要求乙赔偿损失,自行将事故车辆拖走。乙表示非常感激,拍摄现场照片发至微信朋友圈表示感谢好心人。
却没料想,一年多后,甲投保的保险公司以乙为被告提起保险代位求偿诉讼。乙万般不解,大呼冤枉,并辩称事故发生后,并没有不赔偿甲的损失,但双方以各自修车而了结。两年后,保险公司又找我赔偿,故不同意赔偿,且已提交当日朋友圈截图来证明事已了结。保险公司质证称,朋友圈的事发时间、地点均认可,但对被告的证明目的不认可,没有被保险人向被告放弃赔偿的声明。事故发生后,甲在4S店修车。保险公司根据其与甲签订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保险标的车辆的实际损失后,依法向侵权人追偿。此时,乙才明白过来是空欢喜一场,而且认为甲单方修车,超出实际损失,因乙无证据证明保险公司主张损失不合理及甲已放弃了乙赔失,所以承担了败诉责任。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警方已经进行了责任划分,且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私下调解,别把对方没要求赔偿理解成“放弃赔偿”,也可能存在“擦边球”,尽量形成书面协议,固定证据,及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撰稿人:葛照博
审核人:田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