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骄阳似火,持续的高温“烤”验着守护一方平安的人民法官。
“谢谢!谢谢法官!你们为我的事费心了,太谢谢了!”当事人颤颤巍巍的站起来,拉住承办法官的手说到。
原来邸某某在受唐某某雇佣工作期间受伤致腿部骨折。住院治疗后,仍落下残疾。双方达成协议:唐某某给付邸某某误工费等80000元,分两次付清,2019年1月底付50000元,2019年6月底付清剩余30000元。之后唐某某未依约给付。在邸某某的催要下,才陆续给付了60000元。邸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唐某某履行协议,给付20000元赔偿款。2021年7月16日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因唐某某未到庭,且邸某某无法提供协议原件,邸某某的请求难以获得支持。承办法官考虑到邸某某从事体力劳动工作,又在工作中因意外导致伤残,生活确实受到严重影响等现实情况,顶着38度高温寻找唐某某。又多次前往唐某某家中,动员其家属帮助作思想工作。最终,在其家属的帮助下,唐某某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并说明了双方协议原件在自己手中,也表明愿意与原告达成和解。
民生无小事,司法沁人心。曲阳法院全体干警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挂在心上,着力做到察民情、纾民困、解民忧、为群众排忧解难,定纷止争。
撰稿人:董庆芝
初 审:李玉环
终 审:田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