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法院“未”爱守护
未成年人作为天然弱势群体,缺乏防范意识、辨别能力、应对方法,权利容易受到侵害。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发布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犯罪事实触目惊心,审判意义发人深省。近年来,曲阳法院重视未成年权益保护、加大惩戒力度、强化法治宣传,用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强化审判职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和生理上的特殊性,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让未成年被告人在威严的法律面前,同样能感受到阳光般的温暖。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子,依法出重拳、用重典,有效铲除社会毒瘤。
二是强化宽严相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个别案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曲阳法院委托当地妇联派员到场,以保障其合法的权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在量刑时做到轻刑化。同时,充分考虑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缓刑使用率60%。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尤其是未成年被害人的性侵拐卖案件,判处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三是强化隐私保护,利于未成年人今后发展。在刑事审判领域,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判,对涉未成年人隐私的侵权类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对离婚诉讼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案件,主动向当事人进行不公开审理申请告知,规范裁判文书公开内容,对离婚诉讼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不予公布。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及时提交档案室封存。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定期回访,确保因案件审理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适时邀请学生观摩庭审、“送法进校园”、到孤儿院进行慰问、宣传车宣传、拍摄普法栏目等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撰稿人;张颖
审核人:田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