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法院“一乡一庭”建设纪实
“一乡一庭”作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河北法院模式,正在如火如荼推广。曲阳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行动,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与县司法局密切协作,
构建起调解员队伍、村(居)法律顾问、指导法官为主体的大调解网络格局,将联动调解工作机制融入“三力三治”之中,促进乡风文明,助推乡村振兴。截止到3月底,全县十八个乡镇“一乡一法庭”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一、抓试点,典型引领。
法院与司法局联动,首先在基础工作较好的齐村、羊平两镇抓了两个试点。一是落实办公用房。小乡两间,大乡镇三间,法庭与司法所合署办公,挂法庭、司法所两块牌子,配齐配强了办公用品。二是按人员组成,对驻庭法官、司法员、陪审员、法律顾问等的值庭日程做了安排,实现了每天有人值庭值班,不空岗,业务正常开展。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对来人来访及求助的群众做到全程留痕。四是对民调会干部集中进行了培训。法院、司法局的主要领导在民调干部培训会上亲自授课,既讲解法律知识,又传授工作方法,引用的案例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常见的人和事,调委会干部们很受启发,学习兴趣浓厚。五是逐乡镇建立起三级联动大调解微信群,把法院、司法局、乡镇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驻庭的法官、司法员,法律顾间、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全部编入了大调解微信群,让全乡镇的所有求助的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通过微信群与法官沟通,求得法律帮助,学到法律知识,起到解疑答惑的目的。
这些举动让群众真正体验到了微信群带来的便捷。哪个村发生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哪些村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隐患多,乡镇党委书记第一时间就会从微信群里对全乡(镇)的稳定情况一目了然,做到基数清、情况明,把握工作主动权。驻庭法官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和司法确认案件第一时间会在群里通报,并经常发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这些措施既增加了千群之间的互动,增进了交流,融洽了感情,也起到了法律宣传的良好效果。
试点运行半年后,我院选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入额法官全部入驻到其他乡镇,通过试点的典型引领、经验交流,全县十八个乡镇“一乡一法庭”建设全面推开。院班子成员带头,每人联系一个法庭,每周一驻庭开展工作,其他法官科学安排了工作时间,坚持每周到法庭工作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和当事人预约,可随时到庭。工作开展以来,微信咨询的多了上门求助的多了,各村不同形式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如火如茶,各项工作运行良好,效果初显。
二、抓规范,健全机制。
为保障工作规范运行,法院对派驻法官实行了月调度工作例会。会上,除听取工作汇报外,对法官的政治业务学习、指导民调、调解方法与技巧、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普法宣传等内容一一进行培训,并经常深入法庭调研,搞好现场指导,有力推动了工作。
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构建了与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的协调配合机制。对来人登记,信息上报,微机操作,档案管理等明确了专人负责。对值庭人员的交接、值班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对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的待遇及奖励措施做了详细规定,建立了与乡村定点联系制度,一些法官经常入村了解情况,掌握村内民间矛盾纠纷的动态,提高工作的预见性。
不少的法官因值班日开庭不能到庭时,便与当事人预约,牺牲节假日上门服务,与当事人直接面对面交谈。法官进家庭,热炕头上调解纠纷成了一种时尚。如齐村镇法庭在调处一起道路纠纷时,驻庭法官连续几天入村,与村干部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促膝谈心,释法明理,终于使这起长达5年之久的大疑难问题得以调解。两家拿到调解书后,握手言和,一场纷争划上了句号。机制的创新,工作作风的转变,受到群众交口称赞。
三、抓督查,严明责任。
成立全院“一乡一法庭”建设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汇报。对排位后三名的,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每周法官驻庭工作信息反馈机制,用信息共享向院主管领导反馈法官工作动态,主管院长和政治处、纪检等部门不定期对法官驻庭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或通过乡村干部群众了解法官纪律作风情况等,听取群众对法官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法官个人实情档案,作为今后提找重用的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出工不出力、工作拖拉、数衍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情况特别严重的,严肃问责,并果断采取组织措施,并与绩效工资挂钩。抓督查奖罚,定目标责任的推行,大大调动了法官们的工作热情。他们到岗后,与乡村干部很快融为一体,多方体察民意,了解社会动态,热心为群众服务。
一乡一法庭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法院60%的入额法官到基层开展工作,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接地气,即去掉了法官身上的“洋气”,消除了群众心中对法官的神秘感和误解,增进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互信,同时也极大地锤炼了法官队伍,作风明显好转;一乡一法庭建设中对民调干部的奖励激制,也大大激发了民调干部的积极性,解决了多年信访维稳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瓶颈,把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开展诉调对接以来,法庭对分流的案件及时指导调委会组织调解,并通过调委会帮助审判庭和执行局送达及协助执行,了解被执行人的动向和财产状况,不仅减轻了审判压力,也对审判执行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今年以来,全院18个乡(镇)法庭诉前调解案件296件,司法确认9件,接受群众咨询975件,参加综合治理136次,指导民调158次,司法宣传212次,“一乡一庭”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初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审核人:王江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