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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法院 庭未开就拿钱 原告满意撤诉

作者:     来源:曲阳法院     日期:2018年06月19日     点击:

劳动节刚过完,我院收到一个某汽贸公司诉李某要求其偿还原告为其垫付的购车款及违约金共计3万余元的案件,原告称,近期这种原告为他人垫付购车款的案子很多,巨额的垫付款使得公司运行困难,望法院尽快将垫付款追回。听完原告诉求,本着为当事人着想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理念,我院工作人员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向其了解案情,多次催促被告还款, 被告终于答应给其半月时间还款,后我们耐心等待,半月期限一到,立即与被告联系催要款项,被告实在难忍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的絮叨,在还未开庭情况下将案款如数给付原告,原告满意撤诉。得到案款后,原告激动地说:“曲阳法院办事效率很高,这么快速的拿到了案款为公司挽回了不必要的损失,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

其实法官每遇到一个案件时,都应当多站在当事人角度上想问题,寻找于当事人最有利的问题处理方式,如此,法官才称得上是人民的好法官。通常原告方是权利受损失方,司法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原告万般无奈之后,才会起诉至法院,法官应准确了解原告诉求并及时与被告沟通,不应害怕麻烦,而采取直接开庭一判了之的方式,更不应只追求结案率,如何更好的化解矛盾解决当事人诉求才是根本,否则一纸判决有可能是一张“白条”,或者会浪费更多司法资源不说,违背了民意才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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