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辉、靳某民等6人涉恶犯罪案件一审开庭
2019年12月12日,保定市曲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辉、靳某民等六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损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一案。
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案发,被告人王某辉、靳某民、王某县、王某军、王某尔、王某硕等人依托家族势力利用各种手段进入曲阳县文德镇南洪德村两委班子,插手、把持基层政权,干扰村内事务,通过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手段,肆意敛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南洪德村一带形成了区域控制,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被告王某辉、靳某民、王某县为首,被告人王某军、王某尔、王某硕等人参与的恶势力。公诉机关提请以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违法、量刑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