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还钱,昔日好友反目
诉前调,法院倾力和解
近日,曲阳法院法官巧用诉前调解程序,调解了一起因朋友之间借款而发生的借贷纠纷,原告满意撤诉。
朋友王某某急需周转资金向李某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了三个月的借款期限,不料一直拖了近4年还未归还。李某某将朋友王某某诉至法院。
被告王某某知晓后,无法接受自己被好友起诉,情绪极为激动,不配合调解工作。诉前调解法官考虑到原、被告都曾表示双方是很好的朋友关系,有调解的基础和空间,因此并没有放弃调解工作,多尝试与被告联系沟通,让被告懂得朋友之情来之不易及欠债还钱的道理。被告的心结终于解开,并表示能理解原告,且在4日内归还了借款。双方相互道歉,并握手言和、和好如初。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法官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程序,不但让这段友谊长存,还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撰稿人:张颖
审核人:田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