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法院研究通过选任人民监督员和特约调解员规定
10月23日上午,曲阳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选任人民监督员和特约调解员相关规定。党组书记、院长崔广芝主持会议。
会上,由副院长王立军传达了《曲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方案》,明确了人民监督员与特约调解员选任人数、选任范围、选任条件、权利和义务、履职方式、选任程序、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并向参会人员征求意见。全员一致通过。
崔广芝院长强调,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健全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扩大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提升民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特约调解员制度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提升法院的服务理念,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举措。政治部要尽快确定聘用人员名单,颁发人民监督员、特邀调解员证书,并组织提供调解等处理纠纷的专门技能培训。
撰稿人:张颖
审核人:田鲲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