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曲阳法院执行局向涉民生案件“亮剑”,快速执结多起涉民生案件,受到了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孟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孟某某与周某在刘某院内加固柱墩模板时,从高空坠落摔伤。法院判决被告刘某给予原告孟某某经济补偿8000元。曲阳法院执行局认真研究了该案,针对被执行人刘某经常从事加工业务及拒不配合法院履行的情况,立即强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资金往来受限,很快将案款交到法院兑现给申请执行人。
在另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原告李某某与张某系母女关系,李某某之夫张同某在世时曾为被告崔某某打工,后经法院判决,被告崔某某给付原告李某某、张某工资款6000元。收案后,执行局工作人员一方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车辆等财产进行调查,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崔某某进行传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主动将拖欠的工资款交到法院兑现给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完毕。法院高效率的执行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一致好评。
民生之事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曲阳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开展,能有效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开展。
撰稿人:王萌萌
审核人: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