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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人民检察院 派驻公安局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

作者:     来源:曲阳县检察院     日期:2018年06月04日     点击:

2018年5月30日,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揭牌仪式在曲阳县公安局举行。县政法委副主任郝士辉主持了揭牌仪式。保定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赵全祥、副处长贺啸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勾士涛,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牛爱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进文,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科科长及侦监科全体干警,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体股所队长及法制大队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揭牌仪式。

仪式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建勇宣读《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实施办法》。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进文代表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对市院赵全祥处长一行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对县公安局在工作场所、办公设施、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的无私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他指出,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的成立,标志着公、检两家协作配合迈上了新台阶。曲阳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派驻检察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定位,依法履职,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曲阳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牛爱国首先感谢曲阳县检察院对县公安局工作的支持,他讲到近几年公检两家协作配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为此他提出三个“真”,全力配合、支持检察室的工作:

一是真心接受监督。全体公安干警要真心接受监督,需知监督是爱,放任是害。检察机关的监督是预防公安机关发生渎职行为的需要,也是预防腐败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是真诚提供服务。把对检察室的后勤保障纳入到公安局的服务保障中来,对派驻的检察工作人员从食宿出行,到具体办案的每个过程、每个细节都给予全力的支持。

三是真正提升素质。公安干警要利用好检察室这个平台,从初期案件侦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接受检察干警的监督,并以此为契机提升公安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

保定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赵全祥对曲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就派驻检察室在今后工作中,提出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不缺位、不越位原则。要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分工配合与互相制约相统一,坚持遵守法定程序,依法监督,引导侦查不代替侦查。

二是坚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则。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件,要严守保密规定,按照案件办理规程请示汇报,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案件信息,不得干预、影响侦查机关依法侦查。

三是坚持防范与化解办案风险原则。对重大敏感案件,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对公安机关侦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检察室可以提出建议,帮助公安机关完善预案。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勾士涛就派驻检察室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派驻检察室的重要性。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是检警协作的创新举措,是形成打击合力的有效平台,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措施,更是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

二、立足职能,突出重点,切实发挥好派驻检察室作用。派驻检察室要立足检察职能,突出监督重点,特别是要积极投入到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同时公、检两家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切实依法履职、打击犯罪,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落到实处。检察院和公安局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研究出台工作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各自职责。检察室要切实发挥起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定期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检察室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对检察室提出的建议,要积极接受并进行整改,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赵全祥、县政法委书记勾士涛为派驻检察室揭牌。

揭牌仪式后,参加仪式的领导对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进行了参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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