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法院的办案法官在处理婚姻家庭的案件中,经常能遇到家庭暴力的情节。每当法官看到受暴者提供的受伤照片时,总是触目惊心,不禁会让人联想到施暴者肆意虐打时的那副嘴脸。施暴者终将被万夫所指,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从法律上去除那些“我打自己的老婆关别人什么事”、“父母有专属权利打骂自己的孩子”、“虐待老人是家务事”等错误的观念,明确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行为。
家庭暴力不只有身体暴力,更有冷暴力、经济暴力。精神施虐的伤害不亚于肉体伤害。家庭暴力在我们社会更多只被歧视为只是家庭内部的问题,被道德化看待,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社会对于家庭暴力进行干预的进程。在看待家庭暴力的问题上,我们迫切需要从观念上予以重新审视。家庭暴力不仅对家庭秩序的破坏,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威胁,更是对社会文明和法治底线的突破,在司法实践中,面对有家庭暴力的案件,我们必须予以重视,提升整个社会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正确认识。家庭暴力绝不是家丑,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